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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常溫)光泉鮮豆漿200ML 29/4/2025

S$ 1.30 SG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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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光泉》鮮豆漿 200ml

★採用非基因改造黃豆
★整顆黃豆現磨
★獨家使用”純淨蒸汽”技術,二段式RO水蒸汽煮漿,確保豆漿產出過程純淨無汙染


本商品規格
內容物名稱水、非基因改造黃豆、蔗糖、脂肪酸甘油酯。
內容量200毫升
原產地(國)台灣
保存期限270日
廠商名稱光泉牧場股份有限公司
廠商電話0800-092-898
廠商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02號4樓
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1700字第03ML000560號
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-104313172-00000-9

備註
效期說明:
以消費者收受日起算,至少距有效日期前67日以上。
消費者收受商品之有效日期若短於上述期間,本公司將於接獲通知後協助辦理退換貨。
運送及其他說明配送到府
寄送時間:
台北巿6h到貨試營運
全台灣24h到貨,遲到提供100元現金積點。全年無休,週末假日照常出貨。例外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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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宅配送達。除網頁另有特別標示外,均為常溫配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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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責任險:
本網站產品已投保富邦產物產品責任保險$250,000,000元。保險證號:0525字第22AML003989號
執照證號&登錄字號:
本公司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-116606102-00000-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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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令宣導
政令宣導:
(一)為防治動物傳染病,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,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,並依規定申請檢疫。擅自輸入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。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,將課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(二)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。
(三)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3項規定,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